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兰州市兰州百合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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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兰州市兰州百合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省农业农村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学专家、百合实务专家,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行业协会和生产经营主体代表40余人参会。 论证会上,起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就《条例(草案)》起草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等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专家立足兰州百合产业发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研究领域,重点围绕合理性、合法性、创新性以及条款表述等方面逐条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从各自职能出发,就如何使立法更好的服务于兰州百合产业发展进行讨论和交流。此外,会议听取了行业协会和生产经营主体代表的意见。 会议指出,兰州百合是我市最靓丽的一张名片,百合产业立法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高质量完成百合产业立法工作任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借鉴外地有益立法经验,融入我市百合产业发展实际,增强条例的实用性和指引性,体现兰州特色。三是要坚持市场主导、品牌引领,合理确定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散户扶持、产业链延伸,在推动乡村振兴、农民增收上下功夫。四是要规范立法技术,合理界定兰州百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强化草案文本的逻辑性、关联性和准确性,提高立法质量。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此次论证会的意见建议,合理吸收采纳,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立法进程, 增强立法落地见效的严谨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兰州百合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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