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司法局:落实“三坚持” 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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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作用,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七里河区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打造上报“头雁式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 ——坚持高位谋划,突出示范创建。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将打造“民主法治(社区)”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通过压实责任、强化考核,不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抓好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逐步形成由局依法治区办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司法所具体抓落实,村(社区)相互配合的三级创建工作格局,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1551名法律明白人作用,重点做好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群众参与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典型引领,营造浓厚氛围。确立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功能较全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由乡镇街道、司法所共同指导完善民主法治方面的各类制度及法治文化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建设,真正将示范点打造成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先进典型,切实加快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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