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立法审查论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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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下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兰州市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省人大、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市人大法工委、城建工委,法学专家,县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并主持会议。 论证会上,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就《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论证会意见建议采纳和修改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专家重点围绕合法性立法技术规范以及景区范围与职责分工等焦点问题从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条例(修订草案)》逐条进行了论证,参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修订草案)》的后续修改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省市有关部署安排,一是要加强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进一步构建景区内山水田湖林生态一体化环境建设,理顺工作机制,畅通管理体制;二是要回应旅游创新不足等实际管理问题,推动文化资源与特色旅游、文化创意等深度融合,为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三是要紧盯“合法性”,理顺法律责任,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与上位法做好衔接,与同位阶平行法相互协调。 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合理吸纳与会专家和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内容、规范表述,保证文本逻辑严密,结构合理,内容严谨,守好“合法性”和“时间节点”两个底线,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条例(修订草案)》保质保量按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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