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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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帮助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省会行动和市委“1139”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任务为目标,加强统筹谋划,狠抓落实落地,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兰州市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举办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在西北师范大学、市委党校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开设“践行法治思想 凝聚奋进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兰州实践”专栏,刊发专题文章17篇,形成专题调研报告64篇。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五学联动”要求,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8次、司法行政大讲堂12期,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30余场次。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规定》,按时向省政府上报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制定《关于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规则》,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制定印发《兰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解表,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分自查自纠、督察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对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体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提档升级。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坚持法治建设考评与示范创建、年度述法有效衔接,完善年度法治绩效考评体系,形成“2+5+N”考评指标,有效发挥“以考促建,以评促优”重要作用。制定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组建全市第一届法治督察员队伍,全覆盖式开展“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实地督察等法治督察3轮次。开展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推动“创新实践‘五简五办五集成’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等6个项目争创全国、全省示范项目。 二、聚力良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编制实施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件,制定修改《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政府规章5件,废止政府规章6件,开展政府规章立法调研2件,召开立法论证会15次,年度立法计划全面完成。根据全市开展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行政复议等内容法规规章清理4轮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制定《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登记关,审查市政府文件323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县区和部门规范性文件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内容规范性文件进行4次专项清理,政府治理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学专家对市政府常务会议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404件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建议148件,参加市政府重大事项研究协调会议145次,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升。突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执行和监督检查,本系统召开党组会议31次,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13件次。 三、践行法治为民,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基层执法改革,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调研3轮次,组织乡镇(街道)对赋权目录逐项认领、编制并发布实施清单,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机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范行使。多方位推进简政放权,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做好兰州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录入“双公示”信息11.9万条,制定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3066项。围绕“六个目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扩大柔性执法覆盖面,指导县(区)、41个市直部门梳理公布“两轻一免”清单2600余项,实行行政柔性执法案件8.49万余件,适用“两轻一免”行政处罚案件7.71万余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出台《兰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举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轮次,评选出优劣质案卷40卷并在全市通报,1个案例入选首批“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全省农业执法十大典型案例”,1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名行政执法人员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表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493个,修订完善制度79件。四是扎实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互联网+监管”。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机制,选聘25名专家、学者充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库。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追责问责,不断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四、夯实法治基础,不断优化法治服务保障。一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兰州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环节综合施策,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再次清理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05项,有力推动了减证便民。组织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运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办理投诉举报案件8件。开展“护航非公—送法进企”活动7032次,解答法律问题3250余件,选拔优秀律师组成志愿服务团队为企业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立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和5家市级调解组织,规范运行7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做到矛盾纠纷排查“不懈怠”。深入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打造升级5个规范化司法所,积极培育创建“枫桥式”司法所1个、“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1个、“枫桥式”人民调解员1名。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完成市政府行政复议业务用房770余平方米场所建设,设立10个市级行政复议联系点。受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470件,审结343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06件,纠错57件。全面落实《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答辩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7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四是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建成1家市级中心、8个县区中心、1238个工作站、室的四级实体法律服务平台。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实体、热线平台接待咨询2.4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6329件、公证5.53万件、司法鉴定1.89万件、仲裁584件,有效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五是不断增强普法守法实效。开展“金城法宣驿站”普法宣传10场次、“百场法治大宣讲”6场次、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及知识竞赛2场次,开展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培训1轮次,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00余场次。印发《兰州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法读本100问》1万余册,打造沿黄河法治小游园3个,全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推进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9个,培养基层“法律明白人”9310人,培育乡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98户。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宣传覆盖面方面还有差距,推动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还不够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等方面工作还不够,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 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1139”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法治社会治理效能,为加快推进强省会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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