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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3-06-27 字号:[ ]

6月21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兰州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人大、省生态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市人大法工委、法学专家、实务专家,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及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上,起草小组就起草必要性、立法目的、框架结构、工作机制等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专家主要围绕《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可操作性以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逐条展开论证,提出了科学性、专业性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单位职责,从操作层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办法(草案)》立法目的明确,结构严谨,在国家、本省层面均没有专门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立足本市管理实际,紧盯“无废城市”建设的立法需要,全面开展调研,深挖我市危险废物管理突出问题,制定了较好的管理机制,形成了高质量的草案文本。但是还需要做进一步改进:一是细化举措,突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做到立法不抵触;三是细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抓好源头管控;四是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让办法更有抓手。

会议要求,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论证会有关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充分论证,认真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全面梳理、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起草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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