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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3-05-17 字号:[ ]

5月16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兰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市人大法工委、农工委,法学专家,县区人民政府水务部门,市水务局、市城管委、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并主持会议。

论证会上,市水务局就《条例(修订草案)》修订情况作了说明。与会专家对《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思路、整体架构和制度设计予以肯定,并从逻辑性、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其他参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实用性高、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颁布施行,兰州作为黄河穿城而过的唯一省会城市,河道保护立法在落实“先发力、带好头”、推进系统保护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建议,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全市河道管理立法的重点,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厘清部门职责,明晰权责,完善监管措施;二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河道管理与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资源保护并重,深入解决全市河道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规范河道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统筹,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条例(修订草案)》起草部门要统筹各相关部门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紧密结合实际需求,精心细致打磨,使《条例(修订草案)》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切实有效把黄河兰州段河道保护好、治理好,以高质量的立法推动我市河道管理、水系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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