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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审查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3-04-06 字号:[ ]


4月4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审查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人大、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市人大法工委、城建工委,法学专家、土壤防治专家,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及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上,起草小组就第一次论证会意见建议采纳和修改情况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专家主要围绕《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可操作性以及与上位法的衔接等方面逐条展开论证,并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立法技术上对整体框架、制度设计、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了科学性、专业性的具体修改意见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特色鲜明,突出了土壤污染防治重在预防的主导思想,体现出区域治理、流域治理的特点,更契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要求,但是《条例(草案)》还需做进一步改进:一是要做好与相关上位法的衔接,尤其是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黄河保护法》的衔接;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兰州市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纳入草案文本,例如尾菜治理;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体例结构,增强土壤污染防治与黄河流域的契合度;四是要精简条款内容,降低立法重复率;五是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开展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专项论证工作。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小组认真进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立足本市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制定真管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保护和改善黄河流域土壤生态环境,促进兰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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