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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1-06-28 字号:[ ]

千锤百炼 精雕细琢

——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论证会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2021年6月24日下午,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第二次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甘肃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二处负责人,市人大法工委、农工委负责人,高校法学专家,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供水集团等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区县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再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论证会上,市水务局就《条例(草案)》根据第一次论证会的意见建议修改情况作了说明,并对兰州市二次供水的现状作了介绍。与会专家根据第一次论证会意见建议,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从立法理念方面,《条例(草案)》的制定要确立公益性、民生性和社会性的立法理念,要将末梢水水质达标放在核心位置;二是从立法技术规范角度方面,对其中不规范的条款、有瑕疵的表述,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其他参会单位根据兰州市供水用水的实际情况,对《条例(草案)》提出符合兰州实际情况、具有兰州本地特色,对促进兰州供水用水事业发展具有高实用性、强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通过再次论证,对《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形成统一意见建议:一是明确《条例(草案)》的责任划分,规范各相关部门职责,将“供水设施维护”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二是对供水应急管理、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规定进一步优化;三是对缴费义务、计量异议、水费价格等问题进一步明晰;四是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将根据此次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仔细研究、慎重取舍,进一步优化完善《条例(草案)》,使其能服务好、管理好、保障好兰州的供水事业。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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