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皋兰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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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兰州市皋兰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20年8月4日至5日,皋兰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立2个督导组,对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16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档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三项制度”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案卷和信息公示情况,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评议,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亮点,针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疑惑进行现场解答,以达到边查边纠的效果。 通过督查,各执法单位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都能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制度,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督查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的落实力度,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大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执法决定适当,执法文书规范。 下一步,皋兰县司法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召开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切实履行好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为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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