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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第一次立法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0-07-04 字号:[ ]

2020年7月2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次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内司工委、高校法学专家,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公安局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参会。此次论证会针对《规定》制定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如何顺应“放管服”改革形势,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从而使《规定》更具可操作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方式日益呈现多样化趋势,也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的难题,如:电商、外卖、快递产业的极速扩张,各类电动车的出现给公众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共享单车无序停放、超量投放、随意占道等现象突出,严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上位法对“三同时”制度规定的过于原则,且未得到有效贯彻;道路交通设施在规划、立项和建设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程序参与;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实施效果不够好等管理问题也凸显出来。因此,急需制定出台《规定》,提升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论证会上,立法专家对《规定》文本质量予以了充分肯定,并从条文内容是否与上位法规定保持一致、是否与同级法规的规定进行充分衔接,以及体例结构设置、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法律责任的科学设定、智慧交通等理念创新和立法有效兼容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与会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从《规定》的可操作性、公民出行的现实需求、执法力度的合理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专家及部门的意见建议为《规定》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智力支持,指明了修改方向,极具参考性。

结合会议召开情况,兰州市司法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积极吸纳专家和部门意见建议,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要多途径公示修改后的文本,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三是要加强《规定》的纵向、横向比对,除遵守上位法规定之外,还应当做好同级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避免出现法规“打架”;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从立法层面解决兰州市的交通乱像,达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目的。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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