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第二次立法论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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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次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内司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工作人员,及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法学专家、服务对象代表应邀参加论证。 会上,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规定》第一次论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和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并对修改的重点内容作出详细阐释。参会人员对《规定》中的体例结构是否合理、立法语言是否规范、部门职责设置是否合法,以及具体章节中电动自行车及共享单车的管理、道路的通行规定及条件、法律责任等内容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并结合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工作实际对《规定》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建议谨慎对待创设性条款,严把内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既要做到遵守上位法的规定,又要注重与同级地方性法规之间相协调,而且同类型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应当保持一致;二是建议梳理条款内容设定的逻辑性,确保条文之间逻辑关系清楚,立法语言规范;三是建议从有利于民众出行的角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可操作性;四是建议突出兰州特色,强化具体举措,从立法层面切实提升兰州市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兰州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认真听取立法专家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按照立法工作原则和立法技术规范要求,认真梳理研究意见建议,充实完善相关条款,抓紧集中修改,高质量按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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