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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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改废并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出台 2020年3月25日,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发布,对今年的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遵循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以良法推动善治。 《计划》确定2020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15件,其中法规正式项目3件、规章正式项目2件、规章调研项目6件、规章废止项目2件、规章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规章清理项目1件。《计划》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立法项目;三是注重规章清理,维护法制统一,将涉及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内容的政府规章作为打包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对相关规章进行修改或废止。 《计划》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治理,推动黄河流域兰州段高质量发展,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条例(草案)》;为落实中央及省市规范城市照明管理要求、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安全、推动城市照明法治化的需要,将《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计划;为强化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将对《兰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开展调研论证;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废止《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为精准判断我市城市供水、用水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否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将对《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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