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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发布日期:2019-12-18浏览次数: 字号:[ ]

本网讯 12月8日,兰州市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迟方旭教授,对全市领导干部就《条例》学习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参加辅导报告会。

迟方旭教授从《条例》出台的立法过程、法治意义、历史定位、关系协调、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解读。报告会由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伟文主持。

迟方旭教授指出,要突出“一个坚持、五个规范、三个完善”,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完善“征求意见、部门法制审核、合规性审查”三个关键环节,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坚持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理性、科学性、一致性。

张伟文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全面发挥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职能作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档案资料,严格认真履职把关,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兰州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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