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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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原件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经复议机关进行核对申请行政复议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单位提出申请的,须提交: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 (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注: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办法,没有开庭质证的程序,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争议,本机关在签收申请材料时,对提交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请予理解。)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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