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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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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是持续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大举措,通过“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察中央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进依法治市职责履行、工作观念转变,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做实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深化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二、主要任务 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进一步深化巩固“治转提”专项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和工作环境。 (一)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主要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研究、不传达;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表面上高度重视,实际上层层批转、层层空转,以批示代替落实,以报告代替整改等问题。 (二)察中央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主要整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影响政令畅通;对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敷衍应付,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搞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三)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主要整治官本位思想和衙门作派严重,层层发内容重复的文件,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填重复性报表,文件多、会议多、报表多;文风不正,照抄照搬、机械套用上级文件,出台文件无实质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风不实,为开会而开会;突破控制总量和频次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 (四)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主要整治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该决策的不决策,层层上报请示,该负责的不负责,层层推卸责任;发言讲话假大空,调查研究事先“踩点”,刻意布置现场;统计造假,或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欺上瞒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针对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五项具体措施。 1.学习宣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支部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悟践、知行合一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着力加强党组和机关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凝聚起转变作风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同时,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司法行政领域涉及的各行各业了解专项行动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方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局党组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由政治部牵头负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落实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密切工作衔接沟通。局强戒所、市公证处、市仲裁委秘书处、局机关各科(室、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际举措,在2019年5月22日前开展自查自纠,查深查透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其他问题的具体表现,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治、督查整改四种类型,实施台账管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在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局政治部。 3.督导督查。局作风办要树立问题导向,结合专项行动主要内容,采取巡察、督查、互查等不同形式,及时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线索,纳入台账管理,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空泛空洞浮于表面、没有具体到人到事、整改措施原则笼统等问题的,一律当面指出、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责成科(室、局)负责人向党组作出说明、检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着重整治在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卡通”专项治理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对基础群众反映强烈事项置若罔闻、蛮横刁难、层层推脱、糊弄应付及其他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通报问责。以“四察四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强、压力传导递减、工作落实不力、形式主义抬头、官僚做派严重等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分析原因、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及时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对问题线索瞒报漏报、整改措施打折敷衍扣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查实的违纪典型问题,经局党组同意后报派驻纪检组点名通报、公开曝光。 5.建章立制。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和长远之策,贯穿于“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全过程,把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逐个研究讨论,逐项完善改进。对有效管用的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格抓好执行落实。对不适应、不符合当前要求的制度,在2019年6月30日前重新修订完善或废止,真正形成务实管用的机关管理机制,建立切实有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惩防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四察四治”专项行动的协调组织,结合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照工作实际,调整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协调、联络、督导、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科(室、局)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领导、各科(室、局)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好表率,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事业观,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和衙门习气,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坚决铲除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和条件。 (三)把握整治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把“四察四治”专项行动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从文风会风和督查检查考核着手,促进“放管服”和“四办”改革,压减审批流程手续,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切实解决困扰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便民利企上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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