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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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1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现将2016年度市司法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条例》和《要求》,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司法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扩展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搭建司法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咨询留言、网上信访、工作动态、司法业务等栏目建设,主动推进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司法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通过互联网图文方式,推进年度司法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司法网站建设,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坚持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让社会广泛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根据司法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传达政策、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公开了14项主要内容,即: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普法工作、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工作、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办事指南、司法动态、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构建了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政策法规、司法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采取网上公开方式。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司法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三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本着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我局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信息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所需政务信息。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1条,同时,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制定详细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由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目前,我局尚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四、咨询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为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信息,重点加强了对局动态政策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的及时公开,并要求各各县区司法局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高效运转的工作流程,方便了人民群众通过网站查询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项政策法规、信息动态等内容。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5317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达5091人次。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局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016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还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7年,按照《条例》的要求,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结合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继续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司法机关外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附件.xls

兰州市司法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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