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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4-01-02 字号:[ ]

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若干举措(2023-2025年)》(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工作目标方面,《若干举措》围绕6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21项具体工作举措,分2023、2024、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确定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量化标准。到2023年底,全市一轮行政执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全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柔性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财政经费保障基本落实。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队伍政治能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修订完成,执法人员保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若干举措》从五方面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方面,要求将加强政治能力提升放在首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标准规范,继续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要求市级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对已下放乡镇(街道)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对于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在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建设,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在强化行政执法保障方面,要求加强执法队伍梯队建设,强化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县区人民政府应配备3至5名行政执法监督专干,各部门应配备1至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若干举措》还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不断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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