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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焯一行来兰开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3-03-07 字号:[ ]

3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李高协,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宝明一行来兰开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学海,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德智,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明珊,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贾建军,城关区委书记刘凤恒,城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春林,兰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七里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实地走访调研,同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听取汇报,对兰州市法律援助日常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法》和各项政策落实、案件补贴发放等事项以及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走访结束后,调研组组织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主任周学海同志主持。会上,听取了省市两级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各方与会人员对《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胡焯同志在会议中强调,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修订好《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合力,组织专题研究,客观研判形势,精心谋划举措,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修订过程中要贯彻人民至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条例》对上位法的实施性和补充性的作用,体现甘肃特色,满足甘肃人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在新的《条例》出台后,司法行政部门要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注重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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