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工作>>行政立法
提升城市发展动能 促进“精致兰州”建设——《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即将施行

发布日期:2023-02-10 字号:[ ]

《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规划指引与计划、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城市更新行动顺利推进,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努力破解城市更新内涵模糊,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主体选择不够多元,缺乏体系化、制度化以及“留、改、拆”难以权衡等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城市转型升级,为实现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一盘棋提供了法治保障。

《办法》总结实践经验,对城市更新内涵进行界定,将城市更新划分为微改造、综合整治和拆除重建三种类型,明确了部门职责,提出了城市更新政策措施,规定了城市更新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绿色智慧,民生为本、公益优先,公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原则。

《办法》为提升城市更新行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借鉴外地规划制度体系设计的逻辑,总结兰州市多年来城市更新实践经验教训,构建了“城市更新规划指引-区域评估-片区划定-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工作体系,为兰州市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基本指引。

《办法》将影响历史文化保护的建设区域纳入城市更新范围,规定了促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加强文化保护激励措施等内容。同时,立足兰州市老工业基地特点,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等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予以关注,注重城市转型升级,突显地方特色。

《办法》的深入实施将对增强我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动力,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传承历史文脉,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精致兰州”建设发挥重要的法治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