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荐拟命名“甘肃省‘枫桥式’ 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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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其考评标准,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意见,各县区司法局推荐后,经业务科室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拟推荐命名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团结新村司法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驻红古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赵芳等为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不符合命名条件等方面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 公示对象 (一)拟命名“甘肃省‘枫桥式’司法所”(1个)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团结新村司法所 (二)拟命名“甘肃省‘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1个)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拟命名“甘肃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员”(1个) 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驻红古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赵芳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兰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举报电话:8472260(传真)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兰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邮政编码:730030
兰州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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