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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十年·司法所工作篇 | 强基固本 忠诚履职 奋力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11-30 字号:[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兰州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总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履行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严格履行刑事执行四个方面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坚持高站位推动,确保司法所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先锋引领、人员优化、阵地建设等基础保障,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所队伍。

一是锻造基层治理“先锋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基层司法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程”纳入党建工作“书记项目”,坚持以党建带所建,促工作、谋发展,通过在司法所设置独立党支部或组建联合党支部的方式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实现了司法所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指示批示,始终把加强司法所工作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法治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市司法局党组坚持党建引领,有效开展“支部亮牌”“党员亮诺”等品牌项目,构建起党组命题、支部破题、党员答题、群众阅卷的“三题一卷”式“党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目前,全市109个司法所成立基层党支部98个,并全部实现“八个有”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打造“先锋党支部”20个、“党员先锋岗”30个。

二是配强基层治理“战斗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聘请社工等方式,先后为全市85个基层司法所配专职调解员和社区辅助人员160余人,所均达到2.3人。积极探索建立县区司法局干部与司法所干部交流制度,选优配强司法所所长,持续改善司法所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学、比、练、教、干”一体化培训机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进高校、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级培训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打造一支“五个过硬”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十年来,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参加各级培训500余场次,培训率达到100%,合格率达95%以上。

三是巩固基层治理“主阵地”。协调发改部门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升级改造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近万平米,新建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持续加强人员经费、业务装备保障,把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经费、公用经费、信息智能化建设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我们坚持高标准要求,推动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坚持以标准规范建设、以标准规范管理,在做精做优上下功夫,通过“一个规范、三个标准”,持续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能力水平。

一是全面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兰州市规范化品牌示范性司法所建设指导标准》等制度文件5份,积极打造布局合理、业务规范、功能齐全的示范性司法所。目前,建成示范性司法所40个,省级规范化标准所16个,其中城关区司法局盐场路司法所、西固区司法局陈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安宁区司法局培黎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二是全面规范司法所制度建设标准。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全省基层司法所外观标识的通知》要求,对司法所外观标识等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标识、统一用色,对制度上墙及标识标牌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定做、统一悬挂,全市司法所整体形象焕然一新。从便于服务群众角度考虑,指导各县区对司法所内部进行科学的功能分区,科学设置并统一规范司法所长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普法宣传室、档案室等各类功能室,为更好服务群众提供优质办公环境。

三是全面规范司法所业务标准。着眼履行新使命新职能,对司法所业务标准进行重新梳理和细化,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固化工作标准、实现业务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实行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情况“四公开”,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四是全面规范司法所智能化标准。持续推进“智慧司法”“智慧矫正”建设,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市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行,司法所实现了信息专网连通,28个司法所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实现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全覆盖,实行视频点名,对社区矫正对象全面督查点名,节假日点名,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

我们坚持高质量发展,真正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始终坚持法治为民思想,主动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服务能力。

一是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定位,把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主动融入“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治理模式,建立完善矛盾纠纷“线上+线下”“一窗口、一站式”调解机制,打造百家“金牌”个人调解室,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十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约1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数量“三提升”,信访总量、民商事案件、民转刑案件数量“三下降”。

二是准确把握“公共服务”定位,把司法所打造成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持续强化司法所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指导105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工作,全面建成以实体平台为基础、网络平台为支撑、热线平台为补充的“三台融合”发展的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体系,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受惠人数达40余万人。

三是准确把握“刑事执行”定位,把司法所打造成教育改造的“主战场”。《社区矫正法》自实施以来,司法所严格执行“两院两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救助帮扶三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两个全覆盖”,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三化建设”,稳步实现机构队伍、信息管理、执法工作、教育培训、保障能力“五项提升”,初步实现了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统一标准、执法监管严格规范、综合保障稳步提高的目标,十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376人,依法解除矫正13918人,未发生重大刑事犯罪,社区矫正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1%以下。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十年来全市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近2万余人,帮教率达98%,安置率达90%。

四是准确把握“依法治理”定位,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结合法治兰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基层司法所持续靠实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十年来受教育面达2千万人次。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3000余条;协助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百万人次,培育“法律明白人”3549个,指导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有效提升了村(社区)法治化水平。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目标,努力推动全市司法所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兰州、法治兰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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