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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21 字号:[ ]

兰州市司法局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和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局说明情况。

现场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可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如不能按预约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请致电兰州市司法局。请申请人本人至现场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受理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受理地点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兰州市司法局窗口”(民安大厦,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93号)。

请申请人员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前往三楼取号机抽取“兰州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号码,并在等候区及时关注屏幕静默叫号办理。

(三)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兰州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遵守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证书颁发事宜由兰州市司法局另行发布,请关注兰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GSLZSSFJ)及时了解信息。

其他特殊情况请致电详询。

咨询电话:0931-7879470  8433196

兰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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