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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19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会议中的指示精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中共兰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兰法办发﹝2020﹞39号),根据通知要求,兰州市司法局将对民法典涉及的兰州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专项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梳理查找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以下问题:与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与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的具体规定不一致的;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因民法典出台而被废止,根据兰州市实际已无修改必要的;立法所针对的事项已经消失,法规已无存在必要的;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内容明显过时或实际已无效的。对存在问题的,区分轻重缓急,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为自查、审查、形成清理结果三阶段,各清理单位在8月底之前完成自查,兰州市司法局在9月份将对各清理单位的审查报告进行审查,在10月底之前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提出问题清单及修改方案,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计划。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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