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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30 字号:[ ]

根据司法部公告和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本人应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前往兰州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可预约现场办理时间,请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在兰州市司法局公告内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要求前来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如不能按预约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请致电兰州市司法局预约。

现场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打印版)。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无法网上查询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等信息的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兰州市司法局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三、证书颁发

证书颁发事宜由兰州市司法局另行发布公告。

四、申请时间、地点

1.2020年8月24号至28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地点: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西楼二楼,中山桥西南角)。

咨询电话:0931-8433196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

兰州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0日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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