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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3 字号:[ ]

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国家司法鉴定人: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包括甘肃省在内的全国多省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护各司法鉴定机构及国家司法鉴定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司法〔2020〕15号)文件以及《兰州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春节长假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我协会按照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成立“兰州市司法鉴定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我协会会长李荣为组长,三个副会长为小组成员。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对进入办公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对有发热等不适的人员要及时隔离观察,并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春节长假期间外出人员以及与武汉返兰(来兰)人员、疑似感染人员接触的人员请及时向兰州市司法鉴定协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备,并自觉接受14天监督性医学观察,如有发热等不适,及时报告社区,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接受规范诊疗。

三、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要在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区域坚持每天开展2次以上消杀,并做好室内通风换气。

四、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控内部会议,能不开的就不开,能通过电话沟通的一律通过电话沟通安排。并倡议司法鉴定人及家人取消所有聚集性应酬,杜绝外出就餐,避免乘坐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身及家人居家防护工作。

五、各司法鉴定机构立案咨询室停止办公。对已经到来的相关人员,安排在候鉴区先行做好登记,完成体温测量并登记后,再由工作人员即刻向领导报告,经批准且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鉴定机构办公区、接待区。疫情已发地区人员来鉴定所,还须及时向我协会报告。

六、所有到鉴定机构人员(含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办公区域。接待人员要求加强对外来人员、客户的风险提示,逐一登记在册,并要求其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七、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市政府的相关公告和公共场所、社区的检疫制度,密切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防控工作。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发表任何评论。

八、倡导各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队,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为疫区捐款捐物、为相关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等活动,勇担社会责任,弘扬正能量,为坚决打赢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兰州市司法鉴定协会

2020年02月03日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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