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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0-11-19 字号:[ ]

为完善立法体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20年11月17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水务局、市供水集团有关负责人和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法学专家,就《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论证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城市供水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乎民生福祉。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4月颁布实施《办法》。《办法》自实施以来对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水质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卫生水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但通过立法后评估发现,随着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办法》的部分内容与现实情况已不相适应,专家建议,为了解决供水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从立法上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管理,有必要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对《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不仅是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有益探索,也是对群众呼声与社会关切的认真回应。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和评估结论做好立法后评估的后续工作,注重评估实效,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兰州的良法善治贡献力量。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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