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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7 字号:[ ]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兰州市永登、榆中、皋兰县户籍地的,本人应携带所需材料至兰州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

(三)毕业证书原件,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查询结果;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无法网上查询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信息的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地点

1.2019年6月26号至30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地点:南滨河东路861号一楼(中山桥西南角),兰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咨询电话:0931-8433196  7879470

兰州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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