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9-05-29 字号:[ ]

 

5月29日,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推进会议。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司法局局长、联络员、局强戒所、市公证处、市律师协会以及局属各相关科(室、局)负责人共3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主要领导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和省司法厅扫黑办第四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区(县)司法局、局强戒所、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通报了省厅第三督导组来兰州市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题情况,安排部署了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及中央督导组来兰迎检工作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中央督导组已进驻甘肃省,将于6月5日下派到兰州市开展督导。此次推进会是对迎检中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区县司法局、全局各单位各科室要迅速进入“战斗”状态,拿出最佳的精神状态,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会议肯定了局系统上次推进会后各区县、各单位处室的工作成绩,通报了省司法厅督导组发现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区(县)司法局、局属各单位、科(室、局)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形成合力攻坚、全力迎检的良好局面。要做好督导期间群众举报的接待工作,认真做好线索台账及检查所需台账资料的准备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部门之间数据要相互印证,与省、市数据一致。局律师工作科、各区县司法局要做好律师办理案件评查工作,及时督促指导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落实“三项制度”。各区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戒毒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科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严防重点人群参与涉黑涉恶。对接好省司法厅宣教处、市扫黑办宣传组,及时上报有关扫黑除恶舆情。同时强调了中央督导期间有关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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