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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字号:[ ]

各区县司法局,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市律师协会,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发挥年度考核在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活动年度考核规则》和省司法厅的具体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经核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核准执业的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二、考核方式

 

律师事务所的检查考核,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县(区)司法局进行初审,市司法局负责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市属所的年度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律师的考核,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进行,在市司法局指导监督下,由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律师协会负责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需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

 

1.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由市司法局公告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逾期仍未接受年度检查考核的,视为自行停办。

 

2.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律师事务所,由市司法局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对该所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依法给予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

 

3.律师事务所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考核。

 

4、对内部管理混乱、不落实管理责任的律师事务所,或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当终止。

 

(二)对律师的考核

 

1.律师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由市律师协会公告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考核;逾期仍未接受年度考核的,市律师协会直接出具“不合格”的考核结果,并给予训诫或通报批评的行业处分。

 

2.律师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执业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考核。

 

3.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市律师协会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培训教育。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但不属于取消会员资格的,由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对近两年未参加年度考核或暂缓考核且未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仍在该所挂名的律师,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作出相应处理,并报请主管部门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5.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对人员流动情况详细排摸,对已离开原律师事务所且6个月未与新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的律师,依法定程序,由流出律师事务所报请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汇总后,统一报省司法厅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加强律师管理数据整理。各律师事务所要详细对比2018年度公告名单,对机构增减和人员活动情况作出明确说明,确保一一对应。

 

7.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区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卷宗、所内座谈等形式,理清本地律师队伍的底数,掌握本地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促进律师行业内部规范化建设,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律师管理的有效手段,指导推动本地律师工作健康发展。

 

2. 加强党建工作。根据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增加“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参与本所决策、管理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保障措施”内容。各区县要以年度考核为契机,督促律师事务所及时修改章程、完善党组织建设。

 

3. 严格考核工作。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人员、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全面掌握并严格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确保备案信息准确。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市属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核对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相关数据,特别是变更比较频繁的事项,如律师事务所的住所、合伙人、主任、联系电话和律师的学历、职称、党派、手机号码等信息,及时更改不正确信息,切实做到不漏报、错报一个所、一名律师的基本信息。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请提早做好年度检查考核准备工作,即开始报送工作总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花名册、考核结果、考核登记表等相关材料,4月下旬开始,5月20日结束。根据呈报情况,将在QQ群、微信群告知报送日期。

 

附件1:甘肃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甘肃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甘肃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甘肃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doc

附件5:甘肃省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doc

附件6: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备案统计表.doc

                           

兰州市司法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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