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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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3-26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重点项目说明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5.机构变动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立法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法制教育转化和矫治康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负责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被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服刑等五种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依法对仲裁机构进行登记申报;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兰州考区考务及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司法局1981年恢复重建,是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司法行政管理机构。现辖兰州市公证处、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个正县级单位。其中:

兰州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实有人员52人。现设置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处(兰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法律援助工作处 、基层工作处(兰州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处 、法制工作和司法鉴定管理处 、社区矫正工作处 、政治部 、调研信息处等11个处室。

兰州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现有编制人数193人,其中:政法行政编制151人、机关工勤编制3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81人。内设机构2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管理科、教育科、警戒科、财务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矫正康复科、计划财务科、医务所、监管大队等,均为科级建制。

兰州市公证处,因公证体制改革,由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单位。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兰州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兰州市司法局机关,兰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部门预算表

 兰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432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1.22万元、项目支出650.37万元。

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4321.5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1.59万元。

2.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4321.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 3555.06 万元、教育支出16.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预算数3555.06万元,较上年4183.20万元减少628.14万元,减少率15.02%。主要原因是兰州市公证处,因公证体制改革,由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单位管理。

2.教育支出(类)

教育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16.15万元,较上年13.72万元减少2.43万元,减少率17.71%。主要原因是兰州市公证处,因公证体制改革,由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单位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329.48万元,较上年306.01万元增加23.47万元,增加7.6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213.7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207.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3,093.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77.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司法局2019年基本支出同比2018年增长6.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3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上年30.47万元同比减少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兰州市公证处,因公证体制改革,由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单位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3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单位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物业费、房租、维修费(房屋)、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 较上年947.9万元减少217.22万元,减少率22.92%,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房屋)、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项目减少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我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375.16万元,主要为物业费、房租、印刷费、维修维护费、普法宣传、戒毒人员文化建设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经费、警戒护卫等。 

3. 重点项目说明

司法局机关2019年发展改革类项目--转移支付(县区)资金151.38万元,同比2018年245万元,较上年减少93.62万元,下降38.21%,司法所项目建设工作已于2018年完成。

兰州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237.50万元,较上年减少287.26万元,下降54.74%,主要包括业务装备购置费、所政设施维修费、司法专项业务经费等减少。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司法局系统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012.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004.28平方米;业务用房18673.79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价值314.4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5.机构变动说明

兰州市公证处,因公证体制改革,由行政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纳入预算单位。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2019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全部予以通过;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并督促二级单位严格做好本单位绩效目标的执行;待2019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我局将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二级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业务、其他司法等支出。

六、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按照市行政学院及上级部门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兰州市司法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

兰州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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