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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9-12-12 字号:[ ]

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文化(二)

——西固区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兰州市西固区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东川司法所在五零四文化广场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新安路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恪守宪法原则”为主题的综合性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解答群众问题、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行宣传。 本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扫黑除恶20问手册》、扫黑除恶彩页等各类宣传资料80余份。

12月5日,福利路司法所联合福利路街道在街道办事处门前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现场普法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安全意识”为主题,通过电子屏播放《宪法》《安全警示》条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

12月6日,四季青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讲了《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强调每位公民在享有宪法赋予权利的同时也要积极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重申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重要性,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务必严格遵守,确保在矫正期间平稳度过矫正期。随后,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宪法》读本及宪法知识宣传彩页,倡导、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宪法》文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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