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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召开《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

发布日期:2019-11-28 字号:[ ]

2019年11月27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第一次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法学专家、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市人大法工委和城建工委、以及近郊四区、市住建局、财政局等16个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由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严军龙主持。

会上,兰州市住建局对《办法(草案)》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草案的架构,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对草案在各部门具体的职责设置及实际操作方面发表了意见。与会专家结合前期对《办法(草案)》的研究和理解,从不同的角度,就体例结构、立法依据和原则、城市照明的概念界定、城市照明的运行和维护、能源节约、行政处罚的设立依据及执法主体等环节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对具体条款内容,文字表述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草案质量,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会议认为:制定本《办法(草案)》很有必要,对加强兰州市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安全,改善城市照明环境,促进能源节约具有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完成这次立法工作,起草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办法(草案)》立法工作,规范立法程序,勇于担责,把控时间进度,及时修改完善。二是要认真参照比对上位法规定,比对涉及兰州市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防止出现违反上位法的问题和与兰州市相关法规、规章不协调的问题,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三是要认真梳理、消化吸收专家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草案)》相关条款,确保《办法(草案)》符合兰州市实际,既具有地方特色又具有操作性。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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