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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召开张家湾村三名村民土地补偿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9-11-17 字号:[ ]

2019年11月13日上午,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受兰州市人民政府指派前往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就榆中县金崖镇张家湾村村民张德泉、张青山、李乃祥三人关于土地补偿事宜组织召开协调会。榆中县司法局、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受榆中县人民政府的委派对张德泉、张青山、李乃祥三人的请求进行现场答复。会议由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徐炳强同志主持。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榆中县司法局、榆中县自然资源局、金崖镇相关工作人员和张家湾村申请协调的三名村民及其代理律师等二十余人参加了协调会。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卧龙川工业园”建设项目中,金崖镇张家湾村三名村民所承包的集体土地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因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问题产生的争议展开协调。会上,双方出示了证据材料,充分阐述己方观点。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三名村民认为在征收补偿过程中榆中县政府未对其土地上种植的树木进行补偿,榆中县政府出示证据证明该三位村民是在其发布征收公告后抢栽抢种的,按规定不能对其进行补偿。最后,双方在协会笔录上签字。

会后,市政府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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