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榆中县司法局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3-08    文档来源: 兰州市司法局

3月6日下午,兰州市榆中县司法局根据《中共榆中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司法局全体党员民主评议会,22名机关党员参会。

 

会议由榆中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委员白毓春主持。白毓春向全体与会党员说明了民主评议会议准备情况,明确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议的步骤及要求。

 

会议紧扣个人自评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六个重点方面查找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单刀直入、毫不避讳。在评议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评出司法局支部优秀党员9名,合格党员18名。

 

会后,各党员均表示此次民主评议会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改进自己,增强党性修养,严肃纪律,端正作风,提升工作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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