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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信息来源:兰州市司法局字号:[ ]



为做好兰州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18〕27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户籍在我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的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


(一)审核方式、时间和地点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9日,申请人须到兰州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9日(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分   下午13:00至17:00分


2.申请地点


兰州市司法局103、105室(南滨河东路861号中山桥西南角)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


4.兰州市司法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明的,由兰州市司法局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对不属于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事项的,申请人将收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学历核验


申请时,对于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申请人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放宽政策审核


报名时户籍在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在兰州市司法局申请。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和公安机关户籍信息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经工作人员查明原因,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特殊情况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具体事由解答办理。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兰州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司法行政机关按要求进行调查核实。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其他特殊情况请致电或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8433196  7879470


兰州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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